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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近1.5万失信企业上“黑名单”

2014-12-05 08:56:26.0 出处:厦门日报

    作为全国商事改革试点地区,今年1月,我市全面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随后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年度报告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后续监管稳步推进。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商事改革推行以来,已在我市取得初步监管成效,特别是明显区别于传统监管模式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形成。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何一萍 吕培超
  
    【失信惩戒】
  
    信用约束机制“发威”
  
    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违反商事登记有关规定的商事主体,将被商事登记机关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据统计,改革推行一年来,我市已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有19.23万户,年报公示率达92.66%。截至昨日,共有14821户商事主体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改革推行近一年来,我们着力构建起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失信惩戒,不断强化商事主体的自律和自治意识。”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黄志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就是其中一项信用监管制度。据了解,12月2日,又有111家拟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单位在平台上被公布。
  
    据介绍,目前被纳入异常名录的主要有两类企业,一类是已注册,但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上的商事主体,共有885户;另一类就是未按期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共有13936户。此外,工商部门还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了592起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等于被纳入了我市信用监管体系,将面临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年审;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无法参与;银行不予受理其开户、贷款业务;甚至被市场交易相对方取消合作的处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不少企业法人得知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因资信受到影响,纷纷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希望早日把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李先生去年5月在思明区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今年初他把公司搬到湖里区,还更换了电话号码。由于工作繁忙,他没能及时更改公司地址信息。国庆节后,李先生接到生意合作伙伴的电话,后者称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李先生公司的情况,发现公司已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方的语气充满了不信任。
  
    “这事对我触动很大。”李先生说,公司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网上公示,影响商誉,生意很难做下去。他连忙向思明区工商局查询。原来,该局对新设立和变更地址的商事主体启动了邮寄专用联系信函和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并派专人实地核查,掌握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发现李先生的公司已不在原来登记的地址,并无法和他联系上,便把其公司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李先生后悔不已,马上要求更改新地址,申请把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证照分离】
  
    “厦门经验”或在全国推广
  
    今年10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实现了“证照分离”监管,确保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履行职责到位、监管力度不放松,加大惩处力度,规定无证经营最高可罚100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比原先的《厦门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新《办法》坚持“宽进严管”的理念,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设置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并坚持“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确保改革后执法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到位,防止推诿扯皮。
  
    “商事改革后,随着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对分离,绝大部分由之前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相应的工商部门兜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也转变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相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黄志毅表示。对商事主体而言,现在营业执照就好比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只能证明其具有合法身份”。若要从事涉及许可的行业和项目,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这就好像一个人有了身份证,不等于就能驾驶汽车一样,还必须考取驾驶执照。”黄志毅说。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30万户各类商事主体,其中七成是只需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商事主体;剩下30%则是还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的商事主体,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或餐饮等许可行业。
  
    为落实《办法》,市政府日前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工作的意见》,特别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业、娱乐业、旅馆业等违法行为明确了主查处部门。《意见》还提出,由市政府依托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发市场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商事登记机关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实施监督。
  
    黄志毅表示,《办法》实施两个月来,工商部门已进一步厘清了与其余28个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间的监管职责分工,正逐步理顺部门间相互协作,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今年以来,厦门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抄告相关信息1152条,其中已回复817条。
  
    据悉,厦门的商事改革后续监管模式,也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被作为全国的试点,所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今后或将向全国推广。
  
    【数字点击】
  
    访问量841万人次
  
    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共收录全市30万家商事主体的信息和上万条信用信息,自上线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2014年12月4日,该平台访问量逾841万人次,查询量逾400万次。信息公示平台使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都能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商事主体信用信息,为监管部门实施信用监管提供信息支撑,为市场交易活动和消费活动提供参考。
  
    查处案件数增长160.6%
  
    商事登记改革后,由于准入门槛降低,无照经营案件数量比往年有明显减少。市工商局转移执法重点,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据统计,今年前11月,全市工商系统查处大要案案件数同比增长160.6%,罚没款同比增长72.72%。
  
    【热点解答】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答: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质相分离,商事主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如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即从事经营活动是违法行为吗?由谁监管?
  
    答: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从事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行为是无证经营行为。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经营场所的要求是不是放宽了?
  
    答: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厦门制定了《厦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及监管若干规定》,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登记、备案制度,并建立了“负面清单+分类管理+部门协作”的经营场所分类管理制度,对油烟噪音扰民、高污染、影响城市景观和历史风貌的经营项目划定禁设区域,列出《厦门市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涉及3项前置许可、13项后置许可及3项一般性经营项目,对禁设区域内的经营场所不予备案。
  
    【温馨提示】
  
    这些无照无证经营由谁查处?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2、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3、已取得环保部门审批,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而从事餐饮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4、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而从事餐饮业和单位食堂,且其经营场所属市政府公布的禁设区域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主查处部门;其经营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的——环保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5、在市政府公布的禁设区域内从事五金加工、建材加工、废品回收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6、未经许可从事娱乐业、印刷业经营的——文化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7、未经许可从事旅馆业的——公安部门为主查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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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厦门(Amoy),原为岛屿城市,后来发展为海湾型城市,位于闽南金三角东南部,南接漳州,北邻泉州,东南与金门岛隔海对望,在两岸敌对期间曾经炮火连绵。公元年置同安县,属晋安郡,年设市。厦门由厦门岛、离岛鼓浪屿、内陆九龙江南岸海沧半岛、集美半岛、翔安区以及同安等组成,陆地面积.Kmsup;,海域面积多平方公里。厦门的主体——厦门岛南北...>>更多